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输配电价革新再出新政日前,国家发改委修订出台了《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订价步伐》和《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订价步伐》,以连续推进电价革新,进一步提升输配电价审定的规范性、合理性,完善输配电价订价机制。输配电价革新是本轮电力体制革新的焦点任务之一。 目今,输配电价革新已进入第二监管周期。在总结上一监管周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国家发改委划分对2016年宣布的《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订价步伐》、2017年宣布的《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订价步伐》进行了修订。国家发改委在对新版订价步伐的官方解读中指出,《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订价步伐》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强化合理约束、细化核价规模、优化电价结构、实化监测制度四个方面;《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订价步伐》则主要强调进一步厘清区域电网输电价格界说规模、明确核价规则、革新核价要领、完善核价公式。具体在核价规模和核价要领上,新版步伐较旧版更为完善。 《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订价步伐》明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与区域电网输电价格的界限、省内用户和“网对网”省外购电用户对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的分担责任等,以体现“谁受益、谁担负”的原则,提供合理过网费信号;《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订价步伐》完善了容量电费和电量电费比例的盘算要领,由接纳物理指标调解为接纳本钱指标,以体现本钱加成原则,增强订价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。 (据北极星电力网) |